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市委
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5年5月6日至7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巡察。8月14日,巡察组向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的组织责任,8月14日巡察反馈后,院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要求深刻认识问题的严肃性和整改的紧迫性。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问题,院党组高度重视、完全接受,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成立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落实“一岗双责”,明确班子成员职责分工,为整改工作有序推进筑牢组织基础。院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3次党组会议、1次民主生活会,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工作。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任务措施
党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不回避、不遮掩,逐一对问题开展深层次、全方位剖析,既着力推动表面问题整改,更注重从根本上找准差距、补齐短板。制定了《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明确了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四)坚持标本兼治,狠抓落实见效
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期坚持相结合,集中整改阶段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警作风转变的过程,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发现的问题
1.补齐理论学习短板,推动学习走深走实。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7月23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8月15日,印发《2025年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制定并实施《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日常工作规范》,2025年9月11日,与大石桥市看守所召开联席会议,就混押混管及投监不及时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对大石桥市看守所开展4次依法投监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三是对大石桥市委组织部下发的50项第一议题内容全部开展深入学习并形成学习记录,对“第一议题”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及时纠正偏差。四是通过落实《公益诉讼办案“回头看”》制度,对2起垃圾堆积反弹案件已重新跟进监督,目前垃圾已清理,无反弹问题。完成2024年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跟进监督,对2025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持续落实回头看工作,持续跟进监督,对不符合整改要求的2件公益诉讼案件,依法对行政机关提起公诉。五是9月17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宗教、国防相关内容。将民族宗教、国防方面内容纳入学习计划,定期开展学习。规范开展意识形态风险排查,2025年8月-11月14日,已形成3份《意识形态安全风险隐患台账清单》。
2.把准检察政治方向,确保党的绝对领导。一是认真检视工作薄弱环节,积极整改,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对存在较大争议的100余册各类行政处罚执行卷宗进行整体调阅审查,经审查,立案8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被采纳5件,向法院提出行政裁判监督再审检察建议1件。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等部门建立《关于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协作机制》,召开联席会议,有效打破了部门壁垒,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二是高度重视协同平台受理的使用,完善协同受案规则,对符合协同平台受理的案件做到能应用尽应用。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案件438件,其中,有393件使用政法协同平台受理,占比达89%。三是制定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办法》《关于存疑不捕案件后续监督工作制度》《审查刑事案件听证工作办法》。采用定期值班模式,定期向公安通报数据,加强公检沟通。提高运用侦协办发现监督线索能力,8月以来立案监督1件,撤案监督2件,清理积案50件60人。
3.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一是不断完善监督体系,推动司法公正与公信力持续提升。针对个案程序违法问题,依法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针对承办人出现的法律监督不及时情况,检务督查室对其进行提醒谈话。牵头与大石桥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围绕审判程序中出现的普遍性、类型化问题开展专题研讨,梳理近两年出现的审判程序违法案件,并对上述问题进行专门讨论。2025年10月24日,与法院同堂学习,提升业务能力。二是从2025年8月开始利用侦协办,对侦查活动监督情况按月由侦协办值班人员向公安局法制大队通报数据。三是对2021年以来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案件进行汇总,由各办案组对承办的357件案件进行梳理,查找是否有侦查违法情形,形成侦查活动监督台账。四是对5年内侦查活动监督案件进行总结,针对出现的普遍性侦查活动违法问题向大石桥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书》。五是2025年11月3日组织刑检干警进行培训,以对张某某等人袭警、寻衅滋事案为例,对卷宗中存在的侦查违法情况进行梳理,对存在争议的问题进行讨论。
4.强化未成年特殊保护,坚持保护与预防并重。一是主动牵头与市政法委、公安局、教育局进行了多轮沟通协商,重点就本地区外聘法治副校长情况进行协调,关注偏远地区学校法治副校长配备现状、存在困难以及实现全覆盖的路径。二是制定《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大石桥检察院法治副校长名单》,明确法治副校长的工作职责和原则,细化任务落实责任。三是针对农村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全覆盖,着力提升农村地区普法实效。现已实现全市47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乡村学校普法进校园已全覆盖。四是联合市妇联、关工委会签《关于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的实施方案》,定期与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涉罪未成年人基本情况、案件特点及帮教需求,共同分析家庭监护存在的问题,研讨针对性帮教和监护干预方案。五是制定《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工作计划表》,落实帮教责任,完善了制度机制,建立“一人一策”精准帮教档案;加强与涉未成年人组织沟通协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发现的问题
1.严格规范纪律执行,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一是组织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专题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对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二是严格落实会议制度,修改完善《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会议制度》,就严肃会风会纪有关工作进一步作具体要求和规定,要求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切实把严肃会风会纪作为严守政治纪律、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举措。三是加强会风会纪检查,由检务督察室负责,对会风会纪进行监督。针对新进人员重点开展纪律作风教育,组织学习着装规定、请销假制度、会议制度等规定,增强作风意识、纪律意识。对不遵守会风会纪等制度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2.优化工作方式方法,夯实检察工作基础。一是2024年最高检、营口市院发现案卡错误及巡察期间发现文书制作不规范问题,已于发现后立即整改,现均已整改完毕。二是建立与业务部门沟通的常态化机制,采取电话通知方式每日将案卡情况通知到各业务部门。同时,将数据校验软件配备给每位员额检察官和助理,当日错误当日结。三是常态化做好案卡填录工作,根据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明确案件信息填录主体责任的工作意见》,明确案卡填录主体责任。四是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六部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要求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五是组织控申部门全体干警开展了专题学习培训,学习《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各项规定,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司法救助工作。2025年8月以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救助10人。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审查,全部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经省财政部门审批,我院已发放司法救助金10.5万元。
3.健全相关制度机制,筑牢财经纪律防线。一是接入辽宁省罚没财物管理系统平台,完成配置用户信息;提交申请开立涉案款专户,经省财政厅和人民银行审核后,于9月19日完成开立新账户,实现了涉案款专人专户管理。二是经多方调查,并到财政局档案室查找原始凭证,与资产处多次沟通,于10月20日将梳理完毕的相关情况正式行文汇报至资产处,申请对此2辆年代久远且无实物的车辆资产进行销账处理,待审批同意后,下一步我院将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注销此2辆车的资产卡片。三是对照资产帐目和卡片,资产管理人员对全院其他实物资产开展清查盘点工作,到资产存放及使用地点实地进行清点,形成固定资产盘点表,未发现存在类似账实不符情况。四是将意见中列示的以前年度未入账办公桌椅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资产卡片,同时按要求调整财务账,做到帐帐相符,账实相符。五是为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入账管理,参照营口市检察院固定资产内控制度,结合购置资产的实际资金及数量规模,修订本院固定资产内控制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发现的问题
1.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规范建设。一是7月16日,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党委开展党支部培训,对巡察检查出的党建工作方面的问题,对标对表规范整改,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查缺补漏。二是围绕“加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组织管理”召开党委会,确保今后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序、规范开展,加强对汇总数据的管理,保证汇总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
2.健全议题申报机制,抓实党组规范运行。一是2025年9月17日,组织党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对《中国共产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进行再学习、再领会。二是2025年9月4日,建立健全党组会议议题申报和审核机制,要求议题提请部门在提交议题时,必须同步对可能涉及回避人员及事项进行初步筛查并作出说明。三是2025年9月4日,院党组认真学习。自整改以来,未涉及党组成员晋升职级等需要回避情况。
3.筑牢检察发展根基,调整优化人员配置。一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健全干部队伍建设。2025年7月1日,制定《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工作流程》。
二是建立健全中层干部空缺动态监测与提醒机制,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定期对中层干部配备情况进行梳理与盘点,一旦出现职位空缺,按程序向党组进行汇报。三是2025年7月进行了中层干部调整,11个重要岗位现已配备完成7名干部,以上7名同志均已完成组织部备案,将材料放入个人档案中。其中包括“综合业务部副主任、第三检察部主任”岗位。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发现的问题
扎实推动整改见效,深化巡察成果运用。一是2025年10月15日组织刑检干警学习《办理刑事速裁案件工作规定》。2025年8月已经将盗窃罪、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三类轻型案件交由一名员额检察官集中审查,做到能用速裁程序尽用速裁程序。从2025年8月至10月,速裁适用率已从0.888%提升至4.76%。二是对2023-2024年的卷宗归档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目前2023年-2024年卷宗已全部归档完成。下一步,院档案室将与院检务督察室加强配合,对卷宗归档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卷宗归档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五)紧盯中央及省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安排部署的落实情况发现的问题
1.强化横向沟通协作,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认真学习和深化落实最高检关于“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工作方案,提高对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强化协同理念,对大石桥市某某温泉洗浴馆、李某某劳动争议纠纷案,大石桥市检察院将督促法院进一步落实检察建议,提高执行效率,同时,向大石桥市政法委汇报案件,由政法委协调大石桥市法院执行回转。
2.提升涉企办案质效,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一是组织部门干警专题学习习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最高检、省院“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讲话精神和部署要求以及最高检、省院发布的检察护企典型案例。二是对于大石桥市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不服安全生产处罚行政诉讼案,对行政机关对该企业作出的查封行为的事实依据、法定程序、执法主体等依法全面进行了审查,现已报请营口市检察院提请抗诉,现营口市检察院已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省检察院正在审查中。三是加强涉经营主体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对法院不当执行经营主体标的、超数额或者超范围冻结经营主体账户资金、财产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监督。四是办理的“某宝贝手工坊”申请执行监督案件,经大石桥市检察院协调,法院对经营人宋某某账户资金的冻结已依法处理。对行政机关大石桥市综合执法局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问题,已立案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现已向大石桥市综合执法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该案重新审查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担当,抓好后续整改。对尚未完全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所有问题见底清零。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常抓不懈,持续用力。全面开展同类问题及潜在风险点梳理排查工作,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二)注重举一反三,深化标本兼治。聚焦制度漏洞、管理短板、思想认识等关键维度,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建立健全整改“回头看”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对已整改问题开展全面复查,对复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力,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动事业发展。持续推进巡察整改与日常管理、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力度。将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贯穿于民生福祉改善、保障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等关键领域,进一步明晰工作思路、细化落实举措、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6916615,传真:6916181,电子邮箱:dsqsjcy126.com。
中共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