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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工作报告
    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2月29日在大石桥市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成勇
    时间:2026-01-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2月29日在大石桥市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成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在市委和营口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线,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市检察院被推荐申报“全国文明单位”,院“童心桥-阳光未检”团队荣获“省巾帼文明岗”,1件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4件案件获评省检察院典型案例,院第一检察部荣立集体三等功。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更优履职彰显担当成色

    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检察履职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做实为大局服务。

    (一)坚决维护安全稳定始终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置于首要位置,扎实推进平安建设批准逮捕246人,提起公诉452人。依法严惩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犯罪提起公诉37人。保护人民财产安全,对盗窃、诈骗等多发性犯罪提起公诉101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对赵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案件提起公诉。办理的“孙某贩卖毒品案”“曹某某敲诈勒索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集体获评“平安营口建设先进集体”,一干警获评“平安营口建设先进个人”。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检察“同行”保障发展同步,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11人,提起公诉30人,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49万余元。开展金融犯罪专项打击行动,严厉惩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提起公诉10人,挽回经济损失45万余元。办理清收挽损案件4件,提起公诉5人,挽回经济损失10万元。坚决纠正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问题,办理涉企经济犯罪案件3件,办理的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代位纠纷案参评最高检典型案例。服务保障区域特色经济发展,针对网络平台上未经授权公开销售“博洛铺小米”现象,对相关行政机关进行监督,有效保护了地方农业品牌,工作经验《联手擦亮“金字招牌”》被《检察日报》刊发。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捕104人,不起诉12人,确保宽严有度、罪责刑相适应。健全保证认罪认罚自愿性、量刑建议准确性的工作机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78.85%。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5份,推动源头治理。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起公诉4人。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案件办理过程,积极开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宣传、法治进校园、进乡村等宣传活动26场,受众上万人,在《法治网》《辽宁法治报》等省级以上媒体刊发宣传文章23篇,助推法治社会建设

    (四)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化监检衔接机制,加强与监察机关配合制约,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4人,已提起公诉13人。积极参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提起公诉3人,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完善机制,堵塞漏洞。配合开展反腐追赃,依法打击贪污贿赂及洗钱犯罪,联合追缴赃款214万元。依法行使侦查权,经营口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犯罪2人。

    二、坚持践行初心,司法为民,以更实举措绘就为民暖色

    主动践行检察为民初心使命,努力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一)办好惠民利民实事。持续监督盲道、窨井盖、石板缺失、破损等危及群众人身安全的隐患问题办理案件14件,助推无障碍环境建设。针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小区燃气安全、电动车违规充电等问题,办理案件7件,推动消除监管盲区。抓实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活动,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15件,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聚焦公路开裂塌陷、桥梁护栏损坏与交通信号灯损坏等交通设施隐患开展监督,办理案4件,筑牢群众安全防护网。

    (二)服务促进共同富裕。针对部分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介组织在招聘信息中设置不合理性别限制问题,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推动构建公平就业环境。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维护特殊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8件。司法救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5件,发放救助16.5万元“刘某某司法救助案,在发放救助金的同时帮助被救助人发展绿色养殖产业,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金某某司法救助案”,通过跨区域联动,构建长效多元救助体系,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三)精心构筑护“未”防线。坚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8人,提起公诉6人,形成有力震慑。坚持“惩治也是挽救”理念,对主观恶性深、犯罪性质恶劣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惩治,提起公诉43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4人。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入住宾馆酒店,相关单位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等损害未成年人权益情况,制发检察建议4件监督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与市妇联市关工委共同对10名涉案未成年人及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为构建健康、文明、和谐的家庭教育环境提供有力支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转3次,《情暖六一 爱润童心》《模拟法庭校园巡演》活动被《中国火炬网》报道。未检办案团队被营口市关工委评为“十佳”优秀关爱团队,被省妇联评为“巾帼文明岗”。

    (四)全力纾解急难愁盼。推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衔接联动,全面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促进“法结”“心结”一起解。高度重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做法得到最高检、司法部、全国律协联合调研组充分肯定。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检察信访工作大格局,市检察院受理群众信访案件326件,检察长带头接访44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工作经验被新华社《领导参阅件》采用,得到最高检检察长应勇、副检察长葛晓燕和时任省长李乐成批示肯定。

    三、坚持深耕主业,强化监督,以更高标准增添履职亮色

    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实现监督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

    (一)刑事检察向“优”升级。联合市公安局持续落实和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一体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强化立案、侦查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3件、监督撤案12件;对应当逮捕、应当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捕、追诉13人;针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8件。强化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请抗诉1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针对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违规情况提出纠正意见43件,确保其严肃性与规范性。

    (二)民事检察向“强”奋进。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34件,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书认为确有错误的,提请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针对民事审判程序中的违法情形制发检察建议10件,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9件,采纳率均达到100%。办理虚假诉讼案件2件,涉案金额30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司法秩序与社会诚信。在全省民事检察优秀案例展示交流活动中,1件案件被评为“辽宁省民事检察精品案例”,系营口地区唯一获评案例。

    (三)行政检察向“实”突破。发挥“一手托两家”双重监督作用,既维护司法公正,又促进依法行政。对生效行政裁判认为确有错误的,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行政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3件,采纳率均达到100%。做深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监督纠正违法案件6件,保障行政决定的权威与效力。规范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原则,对11件不起诉案件进行行政处罚必要性审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8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向“好”拓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0件,推动公益受损问题在诉前得到整改。对经过诉前程序没有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以司法裁判的严肃性推动问题解决。积极落实整治殡葬领域乱象专项行动要求,针对行政部门租赁期届满后未及时收回经营权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件,配合推动殡葬领域规范管理。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专项监督,监督清理河道沿岸高杆作物200余亩,从源头消除隐患。提升文物保护领域办案质效,办理的“保护虎石沟万人坑遗址案”被省检察院宣传报道,为文物保护法治建设贡献了检察智慧和力量。持续践行“两山”理念,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案件15件,“吕某某等17人非法倾倒铝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辽宁检察机关第五季新时代检察故事会。

    (五)数字检察赋能检察监督。数字赋能办案,全面应用“辽宁省政法跨部门协同办案平台”,刑事案件业务网络协同办理,实现办案数据互联互通,提升办案效率。以数字赋能管理,通过“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动态实时巡查办案各环节,及时发现、督促整改程序不规范、案卡填录不当等问题,确保监督办案严格依法。以数字赋能监督,应用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等70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全面、高效、精准发现监督线索200余条,成案69件,以数据碰撞拓展监督线索来源。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业务竞赛中,市检察院位列辽宁赛区第三名。

    四、坚持建强队伍,提升素能,以更严要求永葆忠诚本色

    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围绕人才强检战略目标,一体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坚决筑牢政治忠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及市委政法委、营口市人民检察院请示报告20余件次,认真抓好全市政法系统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新闻宣传、文化育检等工作,院微信公众号在最高检开展的全国检察官方微信规范化管理评查活动中,被评为优秀账号。

    (二)全面提升队伍素能。坚持实战、实用、实训导向,组织业务培训、岗位练20余次。抓实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开展“检察工作大家谈”系列活动,把党建工作融入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注重检察人才和队伍专业化建设,2名干警在全省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荣获二等奖。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总结,1件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4件案件获评省检察院典型案例1篇理论文章被省检察院评为一等奖。

    (三)纵深推进从严治检。从严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把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引领全体干警以更实举措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并配合上级党组织的巡察,将其作为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和“把脉会诊”,对反馈问题坚决整改、立行立改,把整改要求具体化、常态化地落实到检察履职中。持续狠抓防止过问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落实,填报重大事项18件,“有问必录”的自觉不断增强。

    (四)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积极落实最高检构建“大管理”格局要求,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个管理”。优化业务管理,聚焦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开展办案质效分析研判22次,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达到高质效标准。优化案件管理,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审核重点案件405件次。完善精品案件培育机制,报送各类典型案例30余件,彰显案件办理质效,提升案件管理品质。优化质量管理,完善案件质量分类分层评查机制,对一般案件常规抽查,对无罪、撤回起诉等重点案件全覆盖交叉评查,共抽查、评查案件85件。

    (五)更加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深入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参与检察活动,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0余名,把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及时转化为改进检察工作的务实举措。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听证16人次,实现了“四大检察”全覆盖,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积极探索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的协同联动新格局,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人大监督和检察监督之间形成优势互补,工作经验《“人大+检察”共护未来》被《辽宁人大》刊发。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检察院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市委和营口市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市检察工作对标中央和省、市委的更高要求,对标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新期待,仍然存在差距和不足。我们在法律监督职能的系统性、整体性发挥上,在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上,在检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的深化上,仍需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6年主要工作打算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市检察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主动对接市委、市政府“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的中心工作,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优效能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政治引领把方向,忠诚履职强担当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检察宣传阵地建设和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二)服务大局砺初心,司法为民增福祉。紧紧围绕区域发展战略和重点工作部署,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精准优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肃查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持续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检察为民实事。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强化监督促公正,提质增效善作为。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做优刑事检察,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做强民事检察,加大对生效裁判、审判违法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做实行政检察,强化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探索。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积极稳妥拓展案件范围。健全检察一体化机制,加强与上级检察院的协作配合。完善案件管理机制,强化对案件的全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深化检务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固本强基锻铁军,凝心聚力开新局。全面提升队伍素能,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培养一批在全省有影响力的业务标兵和办案能手。建立健全年轻干部选拔、培养、使用机制,为检察事业长远发展储备骨干力量。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强化警示教育,引导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击鼓催征稳驭舟,奋楫扬帆启新程。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市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努力为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