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省妇联印发了《关于表彰2023-2024年度辽宁省三八红旗手标兵、辽宁省三八红旗手、辽宁省三八红旗集体、辽宁省巾帼文明岗的决定》,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童心桥”阳光未检办案团队被授予“辽宁省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近年来,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童心桥”阳光未检团队,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不断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先后获得营口市巾帼文明岗、营口市青少年维权岗、营口市关爱团队、营口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下一步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认真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深度融合“六大保护”格局,借助“守护明天”司法社工志愿者团队专业力量,时刻践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初心使命,更好以检察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