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当下,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高收益投资”“稳赚不赔”的幌子,精心编织集资诈骗的陷阱,不少群众因缺乏防范意识而深陷其中,多年积蓄化为乌有。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防范集资诈骗的意识和能力,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多年办案实践,为大家揭开集资诈骗的真面目,筑牢财产安全防线。
一、集资诈骗的 “千层套路”
不法分子通常以“养老项目”“新能源开发”等热门概念为噱头,通过召开奢华推介会、制作虚假宣传视频等方式,描绘出年化收益率高达20% 甚至50% 的“暴富神话”,让投资者在眼花缭乱中放松警惕。
前期,诈骗团伙会按时足额向投资者支付利息,甚至主动“超额返利”,用“看得见的收益”获取信任。
二、“火眼金睛”辨骗局
等到投资者被“看得见的收益”冲昏头脑,甚至将全部家当拿去投资,诈骗团伙便到了“收网”的时候。当投资者还在期待着高额利息时,诈骗团伙早已完成了资产转移,多年积蓄就这样进入了诈骗团伙的口袋。
因此,“天上不会掉馅饼”!任何投资都存在风险,若收益率远超市场正常水平,且承诺“零风险”“保本保息”,一定要提高警惕。面对“限时抢购”“名额稀缺”等话术,务必保持理性。
三、若不幸遭遇,如何及时止损?
一旦发现可能受骗,应立即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合同协议等证据,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步联系银行冻结账户,防止资金进一步流失。部分诈骗分子在跑路后,会以“配合退款需缴纳保证金”“激活账户需支付手续费”等理由实施二次诈骗,当对方出现类似行为时,要提起警觉,避免自身权益再次受损。
守护群众财产安全,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接下来的工作中,大石桥市检察院将持续加大防范非法集资的普法宣传力度,帮助人民群众不断提高防范意识,依法严惩非法集资犯罪分子,为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