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施行10周年,在第十个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童心桥·阳光未检”宣讲团队分别走进大石桥市第三高级中学、大石桥市实验小学开展主题为“拒绝欺凌 守护阳光”、《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法治宣传讲座。
针对“什么是校园欺凌”、“如何应对与防范校园欺凌”等内容,宣讲团成员结合学生学习生活实际进行了详细讲解,以真实案例展现校园欺凌对被欺凌者身体层面和精神层面的伤害,以及欺凌者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宣讲团成员在案例讲解中与同学们进行互动,在一问一答中加深学生对校园欺凌的理解,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远离、抵制不良行为,面对校园欺凌做到不参与、不助威、不帮助。
“同学们应该都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不知道有没有同学了解什么是《反有组织犯罪法》呢?”宣讲团成员循循善诱,对《反有组织犯罪法》中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止未成年人遭受有组织犯罪侵害作了专门的讲解,提醒同学们在面对黑恶势力侵害自身权益时要及时寻求帮助,防止自身权益受损,保护自身安全。同时,宣讲团成员通过经办的真实案例,提醒同学们切莫加入任何形式的有组织犯罪,不然在伤害到他人时也会害了自己。
“童心桥·阳光未检”团队积极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走深走实,通过普法宣传提升在校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发生,让法治的春风滋润镁都莘莘学子的心灵,以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