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普法讲堂:
为匡正社会风气,鼓励见义勇为的行为,《民法典》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