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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费的水果送上门,但真的免费吗?
    时间:2024-08-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总有人期盼着天上掉下免费的馅饼,但免费的馅饼没有从天而降,而是免费的水果送上了门。收到免费水果的人们还沉浸在欢喜中时,一条条自己的钱财被莫名转移走的信息给了他们当头一棒,懊恼悔恨中他们便只能拨通了报警电话。

    “免费”水果其实是“天价”水果

    2023年2月26日河南省濮阳市被害人廉先生在支付宝接受了陌生人的好友邀请后,被拉入了一个40人左右的支付宝群。随后,群里有人发布一个链接,说根据链接成功下载安装名为“蜜缘时光”APP就给送水果等物品。然而,廉先生意料不到的是,他亲手打开了一个潘多拉魔盒。APP里的客服与廉先生主动联系,通过点赞返利、积分返利等活动一步步诱惑廉先生掉入深渊。终于,在廉先生多次转账却没有再收到返利后,他才意识到自己遭遇到了诈骗。据统计,廉先生共计被骗走人民币34697元。

    套路满满的“水果”局

    与廉先生有类似经历的还有李某、张某等6人,也因为得到“免费”水果而被骗走钱财。

    根据廉先生提供的线索,公安机关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2023年3月12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被抓获。

    经查,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间,被告人王某某按“上线”要求下载境外加密“飞机”软件APP,其负责支付宝发红包、支付宝扫码、美团下单三项兼职人员的招募和支付结算工作。被告人王某某与其招募人员以在美团下单免费送水果的方式吸引他人关注,为犯罪分子推广涉诈APP提供了帮助。

    被告人王某某通过支付宝发红包和支付宝扫码非法获利人民币700元,通过美团下单水果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71082元。

    抽丝剥茧敲准案件性质

    公安机关以王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移送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百般抵赖,辩解自己就是为赚取每单6元钱,替上游老板美团下单免费赠送水果,并不明知自己的老板送免费水果的目的,否认自己为网络犯罪提供帮助,拒不认罪认罚。但办案检察官从王某某的认知能力、既往经历、其上游老板的供述及其雇佣的下单团伙成员的证言中发现王某某应当明知,由此,推定其明知。故认定王某某构成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以该罪对王某某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明知他人利用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为犯罪分子推广涉诈APP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应依法予以惩处。经审理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这个案件无疑是为每天都要接触网络的我们敲响了警钟。当前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出现了多、杂、新的花样,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的方法更加层出不穷。为了保护我们的财产安全,不遭受类似的无妄之灾,就需要我们做到不贪图小利益,因小失大,同时,也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轻易在网络上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

    法律适用解析

    (一)针对新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的案件,应当准确认定行为人的明知程度。根据《(最高检)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第二项规定,明确帮信罪案件主观明知认定需要审查的认定,应围绕案件具体事实,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原则,根据提供技术支持或帮助的对象、次数、类型、行为方式、犯罪工具、非法获利等情况,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职业身份、既往经历等情况综合认定。

    (二)被告人不认罪认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依法认定被告人有罪。被告人的有罪供述并不是证明犯罪事实的必要证据,据以定案的其他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确实、充分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则能够认定行为人有罪。本案被告人虽然拒不认罪,否认其行为是为网络犯罪提供帮助,但综合全案证据,可以推定其主观明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