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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集资宣传月 守护个人钱袋子
    时间:2024-06-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份是全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在此提醒您,老百姓挣钱不易,投资需谨慎,看到好处要理性,遇到项目要稳健。

    非法集资的特征:

    非法集资通常披着低风险高收益的外衣吸引老百姓投资,打着“零风险,轻松赚钱”的幌子使得老百姓上当受骗。

    那怎样辨别非法集资行为呢?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行为同时具备三要件:

    1.“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

    2.“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

    3.“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提醒注意:非法集资四个常见手法

    1.承诺高额回报,天上不会掉馅饼!

    2.编造虚假项目,警惕“新兴产业”、“投资带你免费旅游”。

    3.以虚假宣传造势,铺天盖地的广告传单要小心。

    4.利用亲情诱骗,让你拉拢亲朋好友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