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
世界知识产权日的由来:1970年4月26日,《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生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正式成立。1980年6月3日,中国加入该公约。
2000年10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第35届成员大会系列会议上,中国和阿尔及利亚提出的关于建立“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提案获大会通过,大会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
WIPO每年为世界知识产权日确定一个活动主题,成员国围绕该主题举办各种宣传活动,突出知识产权在各国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
2024年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的主题是:“知识产权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立足创新创造,构建共同未来”。
知识产权宣传周:指每年4月20日至4月26日,为期一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定于2024年4月20日至26日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活动以“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哪些知识产权侵权和违法犯罪行为?这些行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假冒专利行为。
假冒专利行为是指在不具专利权的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不具专利权的产品称为专利产品等。假冒专利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专利侵权行为。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有效期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又无法律依据,以盈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侵犯著作权行为。
著作权侵权行为是指违反著作权法规定的义务,侵害他人依著作权法享有的人身权或财产权的行为,常见的如制作、销售、使用盗版书籍、音像制品、软件等行为。侵权行为人应承担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道歉、赔偿损失。性质严重的,要受版权行政管理机关处罚,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是指: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仿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仿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6)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侵犯、乱用、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予以依法处理。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严重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会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