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石桥市检察院按照上级院要求,强化对办案工作区的管理和维护,建立健全各种使用、安检、检查等制度,确保办案工作安全、规范、高效地运行。
11月29日,辽宁省检察院法警总队副队长吴晓峰、鞍山支队长潘柏新、锦州支队长周锋、营口市院法警支队褚怀峰、曲惠、陈腾、胡超适一行来我院开展办案工作区安全检查验收,大石桥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孙卫,法警大队队长杨忠奎陪同检查。
检查组对办案工作区内设的讯问室、询问室、接待室、执勤室、待诊室等进行了实地查看,对我院办案工作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院办案工作区满足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相对封闭、监控到位的要求,符合验收标准,现场颁发了《辽宁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准用证》。
最后,吴晓峰副队长对办案工作区进一步完善提出意见,强调要从小处着手、从细节抓起,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办案工作区建设水平,以办案区的科学设置、规范管理、规范使用保障办案工作依法、文明、规范、安全开展。
大石桥市检察院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办案区的管理使用,不断提升办案工作质效,充分发挥法警队的职能作用,提升司法警察服务检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司法办案活动安全、规范、高效开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