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必须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10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地促进了我国家庭教育事业的大发展,产生了划时代的深远影响。本周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未检部门检察官联合大石桥市妇联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培训活动,向大石桥市周家镇青寨子村、南楼百寨枣岭村妇女儿童之家的村民进行法律宣讲。
检察官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背景、立法意义、什么是家庭教育、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作用及责任等内容进行了生动讲解。同时结合自身办理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家长们要依法实施家庭教育,营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良好氛围,使家长明白家庭教育是家事,更是国事,倡导家长要尊重和保护孩子,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