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一幼”牵动亿万家庭,关乎百姓福祉。从今年2月份开始,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关爱“一老一幼”,促进和谐稳定司法救助专项活动。近日,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关于“‘一老一幼’是大多数家庭的主要关切”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了“关爱‘一老一幼’促进和谐稳定”的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以能动司法更好的维护老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扎实救助困难群众,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今年本院第五检察部办理了2名年迈的老人和1名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案件。一起为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项某死后,其家庭失去劳动力,生活陷入困难,父母年迈,体弱多病,需经常寻医问药,常年吃药,妻子因照顾老人无法上班;另外一起是未成年王某某被强奸案,王某某因为此案的发生,导致其身心遭受了重大伤害,精神出现抑郁倾向,后续需要做心理治疗,家中就靠单亲母亲打工维持生活,无力承担治疗的费用,且对方分文未赔。本院主动走访调查,实地了解情况后,遂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对申请人进行了司法救助,为其争取司法救助金,彰显检察机关的为民情怀。
本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过程中,自觉依法能动履行尽责,帮助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摆脱困难,切实保障“老”有所管、“小”有所教,从而更好的拥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开展有针对性地司法救助工作,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