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无障碍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变“申请救助”为“主动救助”
    时间:2023-03-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中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实现从“因访救助”向“因案救助”转变,由“申请救助”向“主动救助”转变。这是近年来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变化与成果。

    司法不是机械的执法,对于遭受不幸的人,司法救助能帮助他们度过难关,重拾生活的信心。 

    近日,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刑检部门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发现,被害人项某死亡后,其家庭失去主要劳动力,生活陷入困境。承办检察官发现项某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将线索移送至本院控申部门。经多次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到被害人项某是家里唯一的劳动力,父母系低保户,平日靠种地维持家用,且年老、体弱、多病,需经常寻医问药,妻子因照顾老人无法上班。该案犯罪嫌疑人同样家庭生活困难,没有赔偿能力。项某丧葬费已花去家中全部积蓄,家中失去了唯一的赡养人、主要的劳动力,一家人身心都遭受了严重打击,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经过审核,项某家庭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我院立即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并给予项某家属司法救助金25000元,缓解其家庭生活压力。

    司法救助是一项民心工程,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办案理念,严格落实最高检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坚持“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的理念和原则,主动寻找司法救助线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持续拓宽司法救助渠道,帮助更多需要救助的人,尽最大努力让他们重拾对生活的希望和热爱,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人文关怀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