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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法小课堂 百年华诞心向党远离邪教享安康(之一)
    时间:2021-07-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您了解邪教吗,了解反邪教的法制知识吗?下面就来为你们普及一下吧!

    了解邪教

    1、我国有关法律对邪教组织是如何界定的?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对邪教组织作如下界定:“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其本质是违背科学和自然规律,背叛人类,违反法律,残害生命。

    2、邪教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第一、“教主”崇拜;

    第二、精神控制;

    第三、编造邪说;

    第四、聚敛钱财;

    第五、秘密结社;

    第六、危害社会。

    3、邪教的社会危害主要有哪些?

    第一、危害国家政治稳定;

    第二、危害国家经济秩序稳定;

    第三、危害社会秩序稳定;

    第四、危害社会思想稳定;

    第五、践踏人权。

    4、邪教常用的骗人手法有哪些?

    第一、用歪理邪说欺骗人。精心编造一套荒诞离奇的如“末世论”、“劫难说”、“巫神论”、“天国说”等歪理邪说。这是古今中外邪教惯用的谎言。

    第二、用治病、免灾诱惑人。邪教往往在老百姓日常最关心的平安、健康等问题上打主意做文章,通常用治病、免灾作为最初的诱饵,鼓吹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消灾避难,治病强身,一年四季“保平安”,从而诱惑群众加入其组织。

    第三、用小恩小惠笼络人。邪教活动在农村滋生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利用一些群众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看重实惠的现实情况,投其所好,以小恩小惠笼络人心,拉人入伙,培养“效忠”意识。

    第四、用暴力手段胁迫人。一些邪教组织使用暴力强行拉人入伙,并不断胁迫他们继续参加违法活动。为巩固自身势力,邪教组织还对那些脱离组织的“叛徒”和拉拢其成员的“对手”大打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