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绿色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作出的全面而系统的阐述,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提高检察干警理论素养,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认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好地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现“检察蓝”守护“生态绿”这一绿色发展目标,7月27日下午,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大石桥市市委宣讲团成员、市委党校高级讲师金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走进大石桥市检察院——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宣讲活动。
宣讲课堂上金霞老师从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体系、基本内容、实践要求三方面切入,细致讲授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发展脉络,全面系统地解读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现实意义。干警们认真听讲,并表示在未来的检察工作将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心怀“国之大者”,科学防污、依法治污,努力建设惠民、利民、为民的生态镁都。
此次宣讲既有理论上的概括,又有实践上的指导,对干警提高生态意识,进一步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积极意义。
下一步,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组织好专题学习、专题培训,努力让每一名干警做到学懂、学深、学精,持续掀起理论学习热潮,为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预热升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