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无障碍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党建工作
    党建工作
    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历史沿革
    时间:2021-06-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时光无声,岁月有痕。在庆祝建党一百周年和人民检察创立九十周年之际,我们回首从1951至2021,70年大石桥检察风雨征程,从“正义绿”到“检察蓝”,从筚路蓝缕到方兴未艾,一代又一代的检察人,践行着司法为民、公平正义的初心使命。

    1951年3月29日,辽东省营口县人民检察署成立,这便是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的前身,隶属辽东省人民检察署,行使批捕和起诉等检察业务,重点调查战犯情况,协助公安司法深入开展镇反运动,打击贪污、渎职犯罪,于营口县大石桥镇火车站站前广场北公安局办公楼内办公,李荣同志时任检察长。当时的检察署还没有内设机构,与公安机关合署办公,编制数仅三人;1954年,辽东省营口县人民检察署更名为辽宁省营口县人民检察院,隶属辽宁省人民检察院领导,内设秘书组、业务组等三个内设机构,编制数15人,实有6人,蒋聚成同志任检察长;1957年,由张文守、邱永善等5名同志组成营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同年检察干部编制增加至16人,内设侦查组、侦查监督组、审判监督组和秘书组,行使国家法律监督,具体负责侦查和审判监督工作,张文守同志任检察长;1958年底,由于“大跃进”运动影响,中共营口县委决定成立营口县政法公安部,营口县公安局、检察院、人民法院三机关合并,成立联合署办公,营口县人民检察院被撤销,检察业务由营口县政法公安部代行;1959年,三机关又分别设立,营口县人民检察院随即恢复;1966年6月至1978年7月,由于 “文化大革命”运动实行军事管制,检察机关的所有业务停止,检察人员全部集中调到辽南复洲城军队营房办“学习班”,营口县成立人保组,代替公、检、法三机关的工作; 1978年7月营口县人民检察院重新组建,办公地址位于营口县粮食局办公楼内,隶属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和中共营口县委双重领导,邱永善同志任检察长兼党组书记,郭世俭为副检察长,配备检察干部13人,内部未设中层机构;1979年底,增设经济检察科和信访科;1980年,邱永善、郭世俭等9名同志组成院检察委员会,并于同年建立党总支委员会,宋景龙同志任书记,至1986年检察编制数已有66人,实有65人;1992年,根据国务院裁撤县设市指示,营口县人民检察院随即改为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隶属营口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孙万祯同志任检察长,设有审查批捕科、审查起诉科、法纪检察科、政治处等12个内设机构,编制数为72人,实有71人;1996年,金晓鹏同志任检察长兼党组书记,编制数达到80人;1998年,彭善维同志任检察长兼党组书记;2002年,按照上级院和省、市委、政府有关机构改革文件精神,院进行机构改革,精简人员,定岗分流,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一般干部实行双向选择,内设机构增设反贪局,并下设侦查科、综合科和职务犯罪预防科;2007年5月经大石桥编委批准成立反渎职侵权局,曹洪杰同志任局长,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2016年,张继华同志任检察长兼党组书记,新设未检科,政法专项编达到96人;2017年,高兵同志任检察长兼党组书记,年底,反贪局、反渎职侵权局转隶至大石桥市纪委监委,转出编制23个、人员15名。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全面开展检察业务的需要,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考入大量法律专业人员,内设机构日臻完善,至此我院已逐步走上正规化、职业化、现代化道路。

    现在的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位于大石桥市二高街道6号,高兵同志任检察长兼党组书记,司法改革后,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现有政法专项编制73个,实有66人,其中员额检察官26人,检察官助理20人,书记员5人,司法警察6人,行政人员7人,试用期2人。另有工勤编6人,聘用制人员38人。从学历看,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2 人,大学本科52人,专科及以下学历2人。其中具有法律专业学历的54人(含在职教育)。内设机构设有检务保障部、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

    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自成立以来,始终认真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回首过去,展望未来,我们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用信仰擎起法治之剑,用忠诚践行宪法誓言,凝心聚力,共同谱写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辉煌灿烂的明天。